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学校发展战略,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
3.主持或参与学校重大改革方案的调研、论证和制定工作。
4.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学校年度工作思路,制定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
5.负责学校综合信息统计工作,统一发布学校综合数据信息。
6.参与经济成本核算与效益评估。
7.负责组织拟订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实施。
8.负责学校学科建设项目和内容的总体设计,研究调整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学科结构和布局。
9.负责组织校级学科建设项目的遴选、建设、管理及考核,以及上级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组织和建设管理。
10.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二级学院的学科建设。
11.负责与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培养研究生工作,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12.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加强硕士授权单位和授权点的建设。
13.负责硕士学位点的申报、规划及管理工作。
14.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