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师院发〔2016〕47号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对学科建设的领导,加快学科建设步伐,促进学科发展与创新,经10月1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设立“咸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及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咸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全面领导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研究决定学科建设重大事项。
组长:校长
副组长:主管科研、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科技处处长
教务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
人事处处长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
图书馆馆长 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科建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二级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贯彻执行学校学科建设的重大决定,领导本学院学科建设工作。
组长:二级学院院长
副组长:二级学院主管科研、教学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各学科方向带头人,二级学院院长提名的本学院教授、副教授、博士等
二级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人数为7-9人,人员组成由二级学院分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
咸 阳 师 范 学 院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