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客观全面评价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加快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学校决定开展“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27日—12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按照党的二十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评估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自发布以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的实施情况。
(一)学校规划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对学校“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对策举措等方面进行自查。
(二)各专项规划及专项工作实施情况
各专项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照各专项规划和专项工作,主要就指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具体做法(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举措或规划调整建议等进行检查。
(三)各二级学院规划实施情况
各二级学院对照本学院制定的“十四五”规划,重点检查本学院党建工作、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合作开放、人才队伍等体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指标和任务举措完成落实情况,客观评价分析规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形成工作举措,推动规划落实。
(四)对策建议
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以及建设师范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要求,深入分析研判“十四五”后期发展趋势,针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任务推进情况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对标对表,深入开展检查工作(10月27日-11月6日)
1.对照《咸阳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各主要指标、专栏指标以及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就本单位牵头工作的中期完成情况进行深入自查。
2.各专项规划编制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对各自负责的专项规划进行中期自查。主要从规划完成情况、问题与难点、下一步举措和推进安排展开检查工作。
3.各二级学院结合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对照本学院“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自查。
4.党政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照学校“十四五”规划内容,围绕大学治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专项工作开展自查。
(二)分析总结,认真撰写自查报告(11月11日-11月17日)
1.学校“十四五”规划各主要指标、专栏指标牵头单位负责填报本单位负责的数据(附件2、4-7),并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对各指标和牵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本单位“十四五”规划的中期检查自查报告。
2.各专项规划编制部门及党政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配合,负责填报本单位负责的数据(附件4-1至附件4-6),完成专项规划及学校专项工作中期进展自查报告。
3.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本学院数据的填写(附件3),完成本学院“十四五”规划中期自查报告。
4.学校“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将本单位负责的指标数据表中期检查自查报告,以及各专项规划、二级学院规划中期检查(附件1)自查报告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于11月17日前统一发送至775469129@qq.com邮箱,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交至1号教学楼810室。
(三)结合实际,科学开展自查工作(11月18日-12月1日)
1.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和各专项规划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形成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检查自查报告及各专项规划自查报告。
2.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对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自查报告及各专项规划自查报告进行审议,并进行分析研究。
3.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和各专项规划编制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立足学校自查情况,发布警示、提醒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检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强化责任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中期检查任务圆满完成。
(二)突出问题导向
各单位既要从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入手,对照进度,找问题,找差距,提对策。更要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问题发力,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制约因素,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明晰路径,找出方法,破解难题。
(三)进行科学分析
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紧扣“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突出履行职责的情况,提出强化推动规划落实的对策举措,确保“十四五”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联系人:杨思敏;联系电话:33720604。
附件:
附件1:“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XX单位中期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附件2:“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任务指标(40项)。
附件3:“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二级学院中期定量指标执行情况。
附件4:“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XX专项规划中期定量指标执行情况表(共7张表,参见附件4-1到附件4-7)。
特此通知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