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6年10月12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与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院士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教【2016】238号)。接到文件后,我们在全校各二级学院开展了院士--社科名家工作室建设情况摸底调查工作,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和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三家初步开展了此项工作。
为了全面掌握我省各高校院士工作室建设的最新进展和取得的成效,陕西省学位办公室于2017年11月2日又下发了《关于填报〈陕西省高等学校院士工作室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调研统计表〉的通知》。
为大力推进我校院士--社科名家工作室建设工作,学科建设办公室现已修订了《咸阳师范学院院士--社科名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提交相关领导审阅。
希望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充分领会《陕西省高等学校院士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11月16日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反馈会上陕西省学位委员会袁宁秘书长的讲话内容和各二级学院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我校院士-社科名家工作室建设工作,充分发挥院士—社科名家工作站在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青年教师培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及科研再上新台阶。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