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重点学科、扶持学科:
按照《陕西省学位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7-2023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请各建设学科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7年3月颁布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条件》(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各学科内涵,明确现状、查找差距,以三年为周期,制定各学科建设规划。
一、校级学科未来三年建设规划提纲
(一)学科方向与特色(专业特色)
1.现有基础
学科方向研究进展和特色优势:写明各研究方向的现状及其特色
2.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学科方向与特色的建设目标及主要建设内容(按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分年度计划)各学科方向能达到的水平,具体特色以及进展程度
(二)学科(师资)队伍
1.现有情况
(1)学科、学术带头人与学术梯队: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基本情况,学术队伍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以及青年教师培养情况,学术团队整体情况
(2)本单位担任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基本情况(姓名、兼职学校、现是否担任指导老师)
2.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建设目标及主要建设内容(按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分年度计划)
(1)学科/学术带头人建设:学科、学术带头人达到什么样水平
(2)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导师队伍建设情况
(3)学科梯队建设:教学科研人员、教授、副教授情况,以及团队整体情况
(4)科学研究(获得国家级课题、发表SCI论文及获奖等)
(三)人才培养
1.现有情况
(1)现有的课程与教学实际
(2)本科生培养质量
(3)专任教师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是否有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
2.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建设目标及主要建设内容(按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分年度计划)
(1)研究生培养
(2)本科生培养
(四)培养环境和条件
1.现有情况
(1)科学研究:承担的课题项目--获得项目及经费情况,课题达到的深度和达到的水平;公开发表的主要科研成果(著作及论文的数量及质量)。
(2)学术交流--主办各种学术会议的人次,专题讲座以及参加国际会议的人次,专题讲座等。
(3)条件建设(是否具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室、设备等情况,具备完成哪些实验项目的能力)
2.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3.建设目标及主要建设内容-——按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分年度计划
(1)科学研究--获得国家级课题、发表SCI论文及获奖等
(2)条件建设(教学、科研、实验室条件等)
二、要求
1.各校级重点学科、扶持学科严格按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条件》(试行)的本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请基本条件,实事求是、客观积极的做好未来三年建设规划。
2.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办法》的相关精神,有专业学位类别的学科优先做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规划,没有专业学位类别的学科则做好本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
3.作为教育和工学专业学位领域的相关学科在制定建设规划时既要参照学硕基本条件,还要关照教育和工学专硕基本条件中的相关要求。
4.整个规划的建设期要着力补齐短板,在满足申报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造就优势、培育特色。
5.各学科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要积极利用学校及各职能部门已出台的与学科建设各项指标相关的政策,如科研、人才培养、经费使用与管理、人才引进与队伍建设科研环境建设。
6.各校级重点学科、校级扶持学科的建设规划纲要请于10月10日前报于学科建设办公室。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